校园急救处理要点
儿童意外伤害多发于学校及相关活动场所。学校如何合理的安全管理学生及进行相关医疗防范预案就变得相当重要了。本文重点关注校园紧急伤害处理的各个要点。从校园急救的目的、学校急救的处理原则、学校急救处理时机等多个方面展开,帮助学校医务室人员及学校管理方防患于未然,降低校务医疗风险。
学校急救目的
一、建立校园重大偶发事件通报管理系统。
二、增强学校对偶发紧急事件应变能力。
二、减轻学生事故伤害的程度或急症病情。
三、增进校园共識与师生家长间的聯系管道。
四、避免处理过程引发冲突或法律纠纷。
学校急救处理原则
一、学生的安全与急救为第一要务,应本「发现快、反应快、处理快」三快原则。
二、学校伤病处理仅止于简易救护技术操作,不能提供口服药或侵入性医疗行为。
三、如遇到无法由简易救护方式得到舒解,必须立刻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络,将孩子带回自行照护或协助送医处理,避免发生处理照护责任纠纷。
五、注意自我保护,处理过程中避免被传染疾病或引起医疗纠纷。
六、确实记录、给予分析追踪,以便了解校园安全及伤病的狀况,作为校园安全改善与教育计划依据。
学校急救处理时机
一、事前预防
(一)成立校园事件危机处理小组。
(二)建立紧急事故通报系统,迅速有效处理意外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随时要求学生遵守校规及公共秩序,共同营造优质的学习环境。
(四)落实导师责任制及导护工作,利用集会时间,倡导及教导学生安全注意事项,禁止学生在教室内、走廊、操场阶梯、中庭…等地点,进行追逐,推拉,推挤…等危险性动作;禁止学生在校门口内、司令台后面、穿堂、四樓广场…进行打球、追逐,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以确保校园安全。
(五)导师或任课老师每天应随时关心学生健康狀况,并转告护理人员,以便学校及早做适当的处理。
(六)落实安全工作管理,结合小区家长人力资源,确保校园安全。
(七)落实学校教职员工急救教育训练,于必要时适时提供协助。
(八)学校之急救器材设备,护理人员应定期保养、维修与更新,并须熟练急救技能与正确使用器材,以适时掌握急救效能。
二、事件发生时处理
(一)在上课中,应立即依急救原则处理,由任课老师将患者送至健康中心,必要时由学校护理人员到场处理。
(二)非上课时间,由发现之教职员工或现场学生,依急救原则做现场处理,并立即将受伤(患病)学生送至健康中心或请校护到场救护(校护未到达前任课教师或发现者须先行急救措施并给予安全环境),如有必要则联络119 救护車送医治疗,并立刻通报训导处及导师。
(三)事故发生时,若护理人员不在,老师应掌握急救处理原则维持其生命征象,依实际情况需要,予以紧急处理或立即就医。
(四)疾病或事故发生后,可自行至健康中心的同学,应由师长或同学陪同至健康中心。无法自行至健康中心的同学应由师长或同学通知护理人员前往处理并通知训导处支持。
(五)一般轻度受伤→简易护理→返回班级。中度受伤→简易护理即通知导师→健康中心休息观察→如在1 小时内诊状获得缓解则回教室,如未缓解→通知家长→家长接回。聯络不到家长或家长无法到校,应由导师陪通就医。
(六)紧急伤病→紧急处理【评估是否启动紧急伤病处理小组】→导师或训导人员护送就医→办理挂号及提供病况→交付家长。返校后做原因调查分析及填报相关纪錄→导师或训导人员追踪就医狀况。
(七)学生紧急伤病护送优先级
普通急症:
事故发生→护理人员处理,评估是否送医。导师联络家长,并询问家长是否代为送医→聯络不到家长或家长无法到校,应由导师送医,教务处安排代课事宜,代课费由家长会费支应。
重大伤病:导师、护理人员(不能担任司机)随行→训导处主任联络→辅导室协助慰问与安抚学生。
(八)护理人员请假,其代理人的优先级为:训导主任、卫生组长、体育组长、生教组长、训育组长、训导处其它人员或训导主任指派人员代理。
三、事件发生后追踪处理
(一)紧急伤病与事故灾害之发生与处理过程,应做成书面资料,知会相关人员,并做事后评估分析,拟定改善计划。
(二)追踪个案就医后狀况。
(三)协助个案身心复健及心理辅导。
学生送医要点
(一)学生必须送医时,配合学生家长填选的紧急医疗联络卡调查资料,尽可能送往该医院就诊。如无此资料,则送附近合格医疗机构就医。
(二)护送与陪同人员依照学生紧急伤病护送优先级办理,由教务处安排课务及职务代理人,并由校方核给公差
(三)伤员送医诊疗费用由家长会费或基金垫支,护送人员将收据交给导师,由导师联络家长归还,因特殊原因该款项无法归还时,需检据报请学校处理。若学生家境贫困,可寻求救助单位或基金酌予补助。
(四)护送人员之课务代课费由家长会费支付。
四、学生如在校区外发生疾病或事故伤害,接获通知之教职员工应通报训导处前往协助处理,并联络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后报知校长。
五、遇团体食物中毒或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应先联络一一九,并向教育局及卫生局报备。
学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处理各处室之任务
一、教务处(教学组)
负责安排护送老师之代课事宜。
二、训导处(生教组)
1、负责紧急意外事件的一切支持工作。
2、负责与教务处連系及通知导师。
3、伤害事故发生如导师或护士不在校时,代理负责紧急意外之处理。
4、学生发生严重伤害依校安事件处理办法通报教育局。
三、训导处(卫生组)
1、护士请假或受训期间,代理健康中心处理学生意外伤害或疾病事务。
2、学生发生重大伤害时,与地区消警单位119 及救护車之联络工作。
四、导师
1、负责与家长联系,请家长尽速到校或径往送医之医院。
2、如患病学生经护士判断需立即送医,或家长要求学校立即送医时,应陪同护士负责学生之外送就医。
五、护士
1、负责外送就医之有关联系事项。
2、负责意外伤害或疾病之紧急处理与急救。
3、学生发生重大伤害或疾病,护士应陪同随行做急救处理。
4、填写紧急意外伤害及疾病之护理记录。
六、总务处
协助处理诊疗费及代课费之垫支及核销。
七、辅导室
1、协助个案身心复健及学习辅导
2、家庭追踪
3、社会救助
八、保险
学生因病住院或意外伤害痊愈后,填妥保险理赔申请书、并检具正本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各一份(影印本需加盖医院章)办理保险理赔申请。